2005年11月2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乘车时不要和陌生人聊家常
王星芳 李刚殷

  11月14日,杭州乘警支队接衢州市柯城区市民蔡雪祥报警,称有一王姓男子给他打电话说他17岁的儿子在乘坐K210次列车时被人打成重伤,现在义乌医院抢救,要他速汇6000元钱做抢救费用。接报后,支队立即指令该次列车乘警调查此事,乘警在7号车厢找到了这名安然无恙的旅客。
  乘警在询问时得知,小蔡在乘车途中,与同车旅客聊天时说起过他父亲的情况,还将写有父亲电话的本子给那位旅客看,没想到被人利用了。
  杭州警方综合近来沿线派出所经常接到类似报案的情况,提醒市民,旅途中“不要和陌生人说话”,尤其不要将家庭情况告诉他人。同时,遇到这种情况后要立即向警方报案。